關于征集2025年度團體標準項目的通知
閱讀次數:正在讀取 / 作者:admin / 更新時間:2025-03-14 /【字體:大 中 小】
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《國家標準化發(fā)展綱要》要求,推動質量領域標準體系建設,發(fā)揮團體標準總結、應用和示范作用,助力行業(yè)創(chuàng)新轉型升級。依據《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》,現開展2025年度團體標準立項征集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立項范圍
滿足市場和創(chuàng)新需要,可圍繞新產品、新技術、新業(yè)態(tài)、新模式、新體系的設計研發(fā)、生產、質量管理、品牌建設、服務規(guī)范、評價要求等做出規(guī)范。
二、立項原則
(一)遵循開放、透明、公平、協商一致的原則;
(二)申報項目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不得與國家有關產業(yè)政策相抵觸,確保公開信息的合法性、真實性;
(三)不得低于強制性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。
三、立項要求
(一)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立項選題與現行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、地方標準、團體標準無交叉、無重復;
(三)申報單位對標準需解決的問題、與現行法律法規(guī)的相關性、對標準制定的目的意義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、國內外情況等進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并編寫標準草案或標準大綱,明晰主要技術內容,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申請;
(四)主編單位和參編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負責,主(參)編單位應提供必要的人員、資源和經費支持,以確保標準的研制工作按時完成。
四、立項材料及程序
(一)申報資料
1.《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請書》;
2.標準草案或標準大綱(如標準的范圍、結構等);
3.申報單位及參與單位的有效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
4.產品和技術類標準應提供已鑒定或驗證的材料(查新
報告、第三方檢測報告等),及其應用情況和效果等材料;
5.申報文件涉及專利問題應如實填寫,研究與獲獎情況、應用情況等應提供文字說明及證明材料。
(二)申報程序
1.團體標準申請單位需提交《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請書》加蓋公章紙質版1份、電子word版文件1份、若已有標準草案或標準大綱及其相關論證材料應一并報送。
2.團體標準申報后,協會將適時組織專家論證,經批準立項的團體標準將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(fā)布立項公告。
3.團體標準立項后,申請單位需按照《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》的要求開展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。
(三)申報時間
全年征集(申請單位可不定期申報,隨時申報、隨時受理、滾動管理)。
五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及電話:趙老師18099679678
地 址:烏市水區(qū)南湖北路華凌國際公寓10-1-2503
郵 箱:1478833198@qq.com
附 件:1.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請書
2.新疆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編制說明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質量協會
2025年2月25日